厦门大学2027年“国际学生新生奖学金”申请办法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建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被誉为全球最美丽的大学之一。

一、 奖学金简介

厦门大学设置一至三等奖学金,每年从申请者中遴选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若干名,给予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的奖励,并对其中部分优秀学生参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每月提供生活费。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所申请项目的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所有条件;

2.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截止入学年度的9月1日前):

(1)本科生: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

(1)硕士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博士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奖学金期限

1.本科生:学制4或5学年,奖学金期限4或5学年;

2.硕士生:学制2或3学年,奖学金期限2或3学年;

3.博士生:学制4学年,奖学金期限4学年。

注:奖学金获得者需按照奖学金相关管理规定参加年度评审,评审通过的可继续申请或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评审未通过的,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具体年度评审规定和办法以当年度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四、资助标准

学生类别

奖学金类别

奖学金内容

名额

备注

本科生

一等

免学费,生活费(2500元/月)

5

学校将视申请录取情况择优资助

二等

免学费

20

三等

免50%学费

70

硕士生

一等

免学费,生活费(3000元/月)

5

二等

免学费

20

三等

免50%学费

70

博士生

一等

免学费,生活费(3500元人/月)

5

二等

免学费

10

三等

免50%学费

10

五、招生专业

1.厦门大学国际学生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Majors/CN_BA.htm(中文授课)

备注:本奖学金项目不支持英文授课本科项目。

2.厦门大学国际学生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Majors/CN_MA.htm(中文授课)

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Majors/EN_MA.htm(英文授课)

3.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Majors/CN_DR.htm(中文授课)

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Majors/EN_DR.htm(英文授课)

六、申请时间

2026年12月1日-2027年4月30日

七、申请程序

“厦门大学国际学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在申请我校本科、硕士或博士相关专业并被我校录取后,才具备参与奖学金评选的资格。

1.厦门大学国际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Admissions/BA.htm

有关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汉语言本科更多信息,请关注:

https://oec.xmu.edu.cn/

2.厦门大学国际学生(硕士)招生简章:

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Admissions/MA.htm

3.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博士)招生简章:

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Admissions/DR.htm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登录“厦门大学境外学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ication.xmu.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厦门大学国际学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扫描件(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并附本人签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

注:

1.申请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申请资料不实或缺漏的,我校不予受理。

2.申请者本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定期查看邮箱信件和报名系统,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申请者保持联系。

八、遴选程序

我校将组织专家综合考虑申请者的专业背景、学业成绩、语言水平、学术能力、科研成果和导师意见,从申请者中择优选拔奖学金候选人报我校国际新生各类奖学金候选人遴选工作小组审批。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邮编:361005)

电话:0086(0)5922184792

传真:0086(0)5922180256

邮箱:admissions@xmu.edu.cn

网站:http://admissions.xmu.edu.cn

 

十、其他

本申请办法将根据上级部门文件通知及学校工作实际进行调整,请以最新版申请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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