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为培养具有广阔国际视野、优秀综合素质、卓越领导能力和跨文化背景的全球治理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厦门大学是该奖学金项目的招生院校之一。
厦门大学(Xiamen University),简称厦大(XMU),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环绕厦门湾,依山傍海,风景秀丽,被誉为全球最美丽的大学之一。
学校建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设有研究生院、6个学部以及34个学院(直属系)和17个研究院。1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进入全球1‰。2022年,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教育学共6个学科入选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现有专任教师近30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比74%。共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5人。现有在校学生46000余人,其中本科生21000余人、硕士研究生19000余人、博士研究生5700余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境外270所高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学校积极参与国际中文教育工作,已在五大洲12个国家建设14所孔子学院、1所中国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和42个附属孔子课堂,是“双一流”建设高校中承建数量最多、孔子学院分布最广的中方合作院校之一。2013年9月,马来西亚分校获批建设,厦门大学成为中国首个在海外建设独立校园的大学。
二、项目形式
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
授课语言:英语
学制:2年
资助内容:全额奖学金(生活补助仅在第一学年发放)。
子项目一: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洋事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招生单位: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
招生专业:海洋事务
专业简介:
厦门大学海洋事务国际硕士项目是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国内第一个该领域的硕士生项目,全英文授课,同时招收国内生和国际生。自2007年开始招生以来,共招收硕士生218人,其中国际生77人,分别来自亚、欧、美、非等一带一路沿线29个国家(截至2022年9月)。
作为“大海洋”前沿交叉学科,海洋事务项目的师资力量来自厦门大学海洋科学、环境与生态、公共管理、法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重点研究方向包括:(1)全球海洋治理;(2)海洋发展战略与政策;(3)海洋与环境法;(4)海洋经济学;(5)海洋与海岸带管理;(6)近海环境与生态健康;(7)海洋碳汇。
师资队伍(按拼音首字母排序):
法学院:何丽新、施余兵、徐鹏、钟慧、朱晓勤
公共事务学院:李丹、吕志奎、孟华、周茜
公共卫生学院:许零、赵苒
海洋与地球学院:白晓林、蔡明刚、蔡毅华、陈友淦、高光、高坤山、郭卫东、李姜辉、李忠平、林昕、刘涛、刘志宇、商少凌、上官明佳、王德利、徐鹏、张文静、张文舟、张瑶
环境与生态学院:曹文志、陈鹭真、陈能汪、方秦华、黄金良、李少斌、李杨帆、李艺、吕永龙、彭本荣、谭巧国、王佩、王新红、谢敏伟、薛雄志、郁昂、张千、张宜辉、张增凯、郑越、朱旭东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李渊
经济学院:蔡晶晶、李智、唐礼智
社会与人类学院:龚文娟
培养方式:
海洋事务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第一学年主要完成课程学习、考察研究和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第二学年回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合格者可获准毕业并取得学位。总学分≥24学分,其中课程学分≥22学分(含公共课4学分、专业必修课9学分、专业选修课9分),其它培养环节2学分。海发院共开设课程13门,其中公共课2门,专业必修课6门,专业选修课5门,包括海洋事务前沿、海洋科学与海洋利用、论文写作指导、海洋与海岸带管理、海洋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海洋政策与法律等核心课程,均以全英文授课;学生同时可以选修学校开设的其他课程。
海洋事务研究生应恪守学术道德、崇尚学术诚信,热爱科学研究,具有严谨的科研工作作风和勇攀科学高峰的钻研精神。掌握有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国内外海洋事务最新动态及面临挑战,掌握海洋事务相关领域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解决海洋事务复杂问题能力;具有全球视野,能够使用英语熟练进行专业交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以及海洋与海岸带管理、海洋经济、海洋政策与法律等领域应用研究和管理实践,满足政府部门、研究单位、咨询机构等社会各界对海洋事务专业人才的需求。
海洋事务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设置的研究方向,面向海洋、管理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需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体现交叉学科和国际特色。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所采用研究方法可行,论证过程严密,研究结果可靠,表达准确、格式规范。论文应体现出作者受过系统的学术训练。一般应在第二学年秋季学期前完成论文开题,第二学年春季学期完成论文送审和答辩。
子项目二:化学工程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招生单位:化学化工学院
招生专业: 化学工程(081701)
专业简介:
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长期致力于建设国际一流的化学化工教学与科研基地,为国家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型化学化工人才。厦门大学化工学科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其支撑的化学工程与工艺和生物工程专业均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丰富国际留学生培养经验和完善的国际学生培养体系,是一个能够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培养新工科人才、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重要科研创新与人才培养基地。
厦大化工学科自2000年起就开始招收国际本科生,2007年起招收培养国际研究生,迄今共培养国际硕博生逾百人。其中,为沙特阿拉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本科生和硕士生长达20余年,多名留学生校友已成为国际知名化工企业技术管理骨干。2016年,学科作为支撑主体支持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能源与化工学科建设,助力其顺利通过国际工程教育认证,成为分校首个具有博硕士生招生资格学科。
化学工程国际硕士研究生项目旨在培养既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又了解中国社会与文化的高层次国际专业人才。通过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培养学生勇于探索、善于创新、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学习作风;掌握化工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实验技能,并了解本学科及其相关学科的研究进展和动态;通过完成学位论文,达到强化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从事化学科学研究能力的目的,为今后返回原籍国独立从事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科学研究、承担高校教学与科研管理的高级专业人才打下基础。
培养方式:
化学工程国际硕士研究生应了解所研究方向的发展动态,能顺利阅读本专业英语文献和用英语撰写论文摘要;掌握本专业常用的实验方法和表征测试手段,并能运用于论文工作;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实验观察、记录、实验结果分析、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应用计算机进行文字、数据处理和文献检索的能力;具备英文科技论文写作能力。
化学工程国际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0817,归属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学制2年,第一学年主要完成课程学习、考察研究和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第二学年回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合格者可获准毕业并取得学位。总学分≥2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20学分(含公共课4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其它培养环节2学分(中期考核、学术讲座)。
公共课包括汉语、Selected Issues on China;专业必修课包括科研写作与指导、高等热力学、传递现象、化工高等数学等;专业选修课包括化学工程前沿进展、环境生物技术、催化剂工程、化工产品开发与技术经济分析、化工生产管理、化工项目管理等。
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设置的研究方向,面向化学工程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需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体现交叉学科和国际特色。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所采用研究方法可行,论证过程严密,研究结果可靠,表达准确、格式规范。论文应体现出作者受过系统的学术训练。
三、申请条件
1.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身心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与所申请项目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背景者优先。
3.申请者须为以下四类人员之一:
①所在国政府部门处级(或相应级别)及以上的公职人员;
②机构和企业等单位高级管理人员;
③高校和科研机构行政管理人员;
④有国际组织任职或实习相关经历人员。
4.新托福(TOEFL iBT)达到80分或以上或学术类雅思(IELTS Academic)6.0分或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大学阶段以英文作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可凭大学出具的授课语言证明作为代替。其他经我校认定的同等英语语言水平证明。来自以英语作为官方语言国家的申请者,免交英语语言水平证明。
5.获得经导师签字、招生单位(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化学化工学院)以及招考办盖章的《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导师接收意向函》(具体步骤详见申请方式)。
6.我校英文授课硕士项目的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大学国际学生(硕士)招生简章》(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Admissions/MA.htm,下同)。
四、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1)获取导师接收意向函
①下载并填写《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导师接收意向函》(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info/1136/2362.htm);
②将意向接收导师签字后的《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导师接收意向函》、申请条件中关于学习和工作经历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厦门大学国际学生(硕士)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生单位(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comi@xmu.edu.cn;化学化工学院:qfchen@xmu.edu.cn)并抄送招考办(admissions@xmu.edu.cn)(邮件标题:申请卓越奖学金项目导师接收意向函);
③招生单位和招考办开展相关预审,为符合预接收条件的申请者开具《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导师接收意向函》。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 2025 年 3 月31 日前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提交申请材料。网报时奖学金类型选择“Type A”,受理机构代码为:1563,申报项目为“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填报“厦门大学”。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①经导师签字、招生单位以及招考办盖章的《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导师接收意向函》;
②申请条件中关于学习和工作经历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
③《厦门大学国际学生(硕士)招生简章》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2.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五、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最终录取结果待专家评审后确定。
六、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1 | 1-3月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向意向院校申请导师接收意向函。 |
2 | 3月31日前 | 网上申请 | 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 |
3 | 5月 | 材料审核 |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录取人员。 |
4 | 6月 | 结果发布 | 发布录取结果,邮寄录取材料。 |
5 | 7-8月 | 学生办理来华签证 | 录取人员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签证,做好来华学习准备。 |
6 | 9月 | 来华入学 | 录取人员抵达学校完成报到注册,更换居留许可。 |
七、联系方式
1.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ampuschina.org
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790443.html
2.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邮编:361005)
电话:+86 (0)592 2184792/2188375
传真:+86 (0)592 2180256
邮箱:admissions@xmu.edu.cn
网站:http://admissions.xmu.edu.cn
3.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大学翔安校区金泉楼(邮编361102)
电话:+86 (0)592 2880260
邮箱:comi@xmu.edu.cn
网站:http://comi.xmu.edu.cn/enindex.asp
4.化学化工学院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同安二办公楼206室(邮编:361005)
电话:+86 (0)592 2182430/2180818
邮箱:qfchen@xmu.edu.cn
网站:http://chem.xmu.edu.cn